各院系: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贯彻落实冀政发[2015]3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冀人社字[2015]121号)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发放对象 我校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,所在家庭正在享受城乡低保、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本人系残疾、烈士家庭子女的。 二、补贴标准 一次性发放求职补贴2000元/人。 三、申请补贴需按照不同类别提供材料(以下材料均为一式三份) 1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 ②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《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》原件(见附件2) ③2016年低保证(所在地区不发放低保证的,提交领取低保的存折或银行卡亦可)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完整) ④2016年上半年低保金发放流水复印件(银行卡的请提供打印的流水并加盖银行公章;低保折的提供账户首页及2016年低保流水页) ⑤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 ⑥毕业生与低保享受人的关系证明,户口本首页、户主页及相应的关系页(如不确定需复印的内容,请整本复印)。 2、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 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 ③2016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。(助学贷款合同必须显示2016年度仍在享受助学贷款) 3、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 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 ③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。 4、本人系烈士家庭子女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(表格可填写电子版打印,请申请人手写签名,见附件1) ②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) ③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与烈士本人的关系证明(原件)。 四、具体要求 1、请各院系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严格把关,将信息传达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。 2、所有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,不接受学生个人申请。 3、各院系要通过报栏、网站等,对申报学生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所有材料于4月11日12:00前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。 4、学院上交的材料包括以下几个: ①申请毕业生需提交的所有材料; ②附件3:《2016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》、附件5:《2016年申领求职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去向统计表》的电子版,发送到:hbdxzq@126.com。(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) 注: ① 银行卡账号必须填写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; ②开卡银行必须填写全称,例如:建设银行保定分行五四东路支行或凤凰城分理处; 5、是否通过,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结果为准。 联系人:张老师 联系电话:5079618 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6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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